多措并举 综合施策 抓实抓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来源:重庆日报 分类:农业要闻 时间:2021-04-29 11:27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称生态环保督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重庆市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重庆实际行动。全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在从无到有的基础上改革突破、深化完善、创新提升,环保“督政”效能充分发挥,有力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坚持高位推动

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全面构建市、区县、部门三级目标任务体系、工作责任体系和运行推进体系,聚合形成组织有力、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市委、市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高规格成立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领推动全市生态环保督察及整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建立完善包括管理规则、整改销号、档案管理、督察纪律等制度规范,依托全市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加强各方面各环节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确保工作质效。

全市公检司法系统协同发力,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联动协调,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构建起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深入抓的工作格局,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强化督察督办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重庆市充分发挥生态环保督察“利剑”作用,牢牢牵住“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持续传导环保压力。

出台《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深化完善省级生态环保“督政”制度,形成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驻点督察“四位一体”督察工作体系。同时,修订完善《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职责更加清楚、责任边界更加清晰、督察靶向更加明确。

2018年,重庆在全国率先完成区县生态环保集中督察第一轮全覆盖,交办并推动问题整改1665个。先后围绕水、大气、土壤、自然生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督察20余次,点对点督察问效,一对一指导帮扶,有力有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建立多部门“三江”流域重庆段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巡访暗访工作机制,连续两年制作暗访警示片在全市性大会上播放,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推动督促作用。全覆盖开展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5687件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办理情况跟踪回访,同步移交整治一批差距问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在重庆市梁平区、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创新性开展跨区域联动督察整改试点,有效推动新盛河国控断面稳定达标。

注重结果运用

树立督察工作权威

重庆市注重督察结果的科学运用,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真正让督察长出“牙齿”、形成震慑,切实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地有声。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聚焦督察发现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逗硬实施环保约谈20件次,挂牌督办29件次,区域限批2件次,强力推动整改落实。

按照“实考、考实”原则,将督察整改情况纳入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和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倒扣分和正向激励加分机制,动真碰硬考核奖惩,其结果作为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考出正气、考出水平、考出差距。

坚持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针对中央、市两级生态环保督察移交的失职失责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厘清工作责任,着力防止问责不力和泛化简单化,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发挥促动作用

集成释放综合效能

重庆市务实重行,真抓实干,深入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牵引促动正向激励效能充分释放,扎实推动各个方面、各个层面优化提升,特别是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认识上更加深入深刻、态度上更加鲜明坚决、行动上更加务实科学。党政一把手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调研督办成为新常态。

扎实推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缙云山、水磨溪等自然保护区保护修复工作基本完成;玉滩湖水质超标、永年水泥厂落后产能及拓凯公司污染扰民等问题有效解决;小水电生态基流保障不足、电解锰渣场、“散乱污”企业等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

扎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3天、同比增加17天,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为重庆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积蓄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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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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