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 重庆农民“抱团”致富更有底气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分类:农业要闻 时间:2021-01-08 14:42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7日讯(记者 刘雪琴 路奥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2018年7月1日施行以来,重庆市认真宣传贯彻,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决战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7)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了解到,《合作社法》的落地实践,让农民合作社法律地位更加明确,形式业态丰富多样,运行机制不断规范,农民“抱团”致富更有底气。

巫溪县峰灵镇谭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理事长李天杰对此深有体会。

2017年11月1日,李天杰联合村民们一起发起成立了巫溪县为民农业股份合作社,该合作社由谭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领办、创办,以“集体+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机制,以“固定分红+股份分红”为利益分配机制,实现特色种植。

“合作社成立初期,各社员对专业合作社法的认识淡薄,股权、股份没有明确,股东没有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作社的管理比较混乱。”李天杰介绍,2019年,通过村支两委引导和指导,合作社对《合作社法》进行集体学习,大家通过座谈会的方式一起对照日常生产工作逐一比对,发现很多问题,进行了整改。

通过学习《合作社法》,合作社依照规定选举出股东代表,成立了股东代表大会,选举出理事会、监事会。结合合作社当前的实际,提出“绿色、环保、生态”的经营理念。以“巫溪冬桃”为特色主打产品,其他农副产品辅助,提出合作社“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统一生产资料、统一种植、统一销售”,由“集体领办、合作社主办、社员统产统销”,实现“固定分红+股份分红”,在保障社员的基本利益情况下,提高社员的积极性,增收致富。

根据相关理念,该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顺利修改和完善了合作社章程,完善了利益链接机制。《合作社法》的应用和推广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资料和生产力的活力提供法律保障。

李天杰介绍,合作社的规范化运作,实现了成员合作发展“抱团致富”。截至2020年底,该合作社种植的冬桃取得可喜的成绩,销售达120万元,预计2021年实现盈利。合作社还注册了“巫溪冬桃”商标,成功通过“绿色认证”,所产的冬桃“色、香、味”俱全,得到消费者的喜爱。谭家村因此被评为全国第九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重庆市首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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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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