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分类:公告通知 时间:2020-12-02 09:32

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

评选表彰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评选表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市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民体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评选。

1、“先进集体”20个(其中: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15个、农民体育工作“先进集体”5个)。

2、“十佳校长”10名。

3、先进个人100名(其中:农民教育培训先进工作者65名、农民体育先进工作者3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政治站位高,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2、圆满完成2020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体育工作的各项任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政治站位高,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体育工作以及带动广大农户脱贫攻坚等方面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荐方式

1、“先进集体”、“十佳校长”由区县分校和校长自主申报与市农广校提名推荐相结合。“先进集体”、“十佳校长”由区县分校和校长自主申报的,需区县农业农村委签署意见后上报

2、“先进个人”由各区县农广校组织申报评选,区县农业农村委签署意见后上报。

具体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由市农广校组织专家组,参照《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年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渝农广发【2019】13号)中的评分细则,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进行遴选,最后由市农广校审定并公示。

2、各区县分校(培训中心)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有其他获奖材料,请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请各区县分校(培训中心)于12月20日前将2020年工作总结以及《2020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2020年度十佳校长推荐表》《2020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通过邮箱或传真报市农广校办公室。

联系人: 周巧勇  

联系电话:023—89133658,手机:13983880990

箱:116258758@qq.com

     附件1:2020年度度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0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3:2020年度优秀校长推荐表

附件4:2020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关于评选表彰2020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pdf

 

 

                      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0年11月30日


标签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举报理由: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