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电子商务助推脱贫攻坚 南川出台五条激励措施

来源:重庆日报 分类:农业要闻 时间:2019-09-09 10:46

本报讯 (通讯员 黎明)为借助电子商务推动本地特色农产品卖得好、卖得远,助推脱贫攻坚,近日,南川区出台了电子商务助推脱贫攻坚行动五条激励措施。

  据了解,这五条措施分别是:

  支持电商服务站点发展。区商务、农业农村、扶贫、供销、邮政等单位负责盘活本系统在乡镇、村建成的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对能正常开展本地农产品线上销售活动,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销售金额以平台交易记录、物流单据、支付凭证和产品来源证明材料为准),给予站点负责人销售金额5%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牵头单位筹集),最高不超过5万元。

  支持农村电商主体发展。对在全国一线电商平台(如天猫、京东、苏宁易购、国美、唯品会、聚美优品、拼多多等)上新开设店铺,开展线上本地农产品营销且销售业绩在10万元以上的(销售金额以平台交易记录、物流单据、支付凭证和产品来源证明材料为准),经认定后,给予2万元奖励;对电商企业举办、参加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按照举办活动费用(包括平台使用、场地租赁、展台设计搭建、活动宣传推广等直接费用,不含销售让利、本企业员工工资支出)的5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

  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电商企业在线上开展本地农产品营销的同时,在商业街区、宾馆酒店、景区、高速路服务区、游客中心、集贸市场等建设南川农特产品线下示范商店(专柜)的,按照规模给予0.5-5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费用补助;对南川农特产品商品研发、营销、宣传等工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支持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对区内电商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贫困户个人网店电商上行的本地农产品,按照1元/单给予物流补贴,每个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年;快递企业在边远乡镇(乡镇政府驻地距城区35公里以上)建设快递末端公共取送点、快递超市、自提柜等快递物流设施,且符合本市城市电商物流末端公共取送点建设规范标准的,给予0.5万元/个补助;整合快递物流资源,对边远乡镇(乡镇政府驻地距城区35公里以上)开展快递包裹(信件、报刊除外)城乡共同配送试点工作的企业,给予0.1元/件补贴,同一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年。

  支持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对部门、乡镇、电商企业等组织50人以上的电商专题培训班,培训时间在5天以上的,经认定后,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培训单位所获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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